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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避灾扶贫搬迁工作水平,市扶贫局认真落实市政府确定的“进城入镇上楼、跨区域进社区、压点扩规模”的工作思路,研究制定“五为主”原则,迅速启动,确保实现2014年搬迁2.2万户、8.8万人任务。
一是县级统筹为主。各县区人民政府是避灾扶贫搬迁的责任主体、工作主体和实施主体,镇村两级主要做好宣传摸底,组织好搬迁群众,优化建设环境。建设的责任主体是县区人民政府,具体实施主体是县区避灾扶贫搬迁办公室,镇、村两级原则上不能直接承建安置小区。二是统规统建为主。统规自建搬迁安置房既不能保证建设进度,也不能保证建设质量,更不能全面落实相关政策。对2014年搬迁安置小区,实行由县区人民政府统规统建为主,原则上杜绝统规自建。三是进城上楼为主。对新规划的农村百户以下小型搬迁小区,一律杜绝开工建设。四是大型小区建设为主。对百户以下安置小区一律暂停。对农村新建规模在300户以下小区,原则上暂停。对农村规模在100户以下续建安置小区,原则上暂停。五是避险安置为先。对规划在安全地带的搬迁社区优先建设,对开山填沟、影响生态、存在安全隐患的安置社区杜绝开工,提高安全水平,保护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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