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总体目标,人口数量得到有效控制,2005年全县总人口33.31万人,人口出生率6.5‰,人口自然增长率-1.23‰,符合政策生育率95.7%,多孩率0.4%,人口出生统计误差率2%,主要考核指标均达到省市规定标准。
领导机制进一步健全。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切实解决目标责任落实、信息网络建设、经费投入机制、技术人员配备、国家优质服务先进县创建、奖励和一票否决等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晋升晋级、评定先进等方面实行计划生育鉴定制度,全县有3个单位和2名个人评定先进时被一票否决。
基层网络逐步完善。普遍配备了村级计划生育专职干部和中心户长,落实了职责和报酬,实现计划生育系统信息资源共享和网上数据传输,广泛开展创建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村活动,引导群众按照法定程序选举村专干,制定自治章程、决定重大事项,实行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全县共有145个村实现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目标。
优惠政策全面落实。筹集资金兑现农村独生子女保健费1893人、11.2万元,为农村计划生育户子女义务教育优先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减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费40万元,免费“三查”75125人次、手术2654例,发放奖励扶助金83.5万元,计划生育贫困户扶助措施不断完善,育龄群众的满意程度明显提高。
依法行政趋于规范。积极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计生协会会员、育龄群众代表等各界人士担任行政执法监督员,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全县没有因计划生育执法不当引发的恶性事件和群众上访事件的发生,并结合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深入村组农户和田间地头开展宣传教育,为传播健康、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搭建宽领域的宣传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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