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人民政府 >部门动态 > 正文内容

    我市成功处置一起交通事故引发水体污染事件

    作者:彭雁 时间:2013-12-03 14:31 来源:市环保局 字号: 打印

      11月24日凌晨5时28分,在京昆高速(西汉高速段)宁陕县黄冠镇油坊坪村干沟口大桥处,一辆满载33吨五硫化二磷化的运输车被一辆水泥罐车追尾,造成五硫化二磷化发生燃烧泄露。大量硫化氢燃烧气体造成大气环境污染,产生浓烈的刺鼻气味;五硫化二磷化燃烧时形成流状污染物流入桥下的正河,对水体造成硫化物和总磷超标污染。
      11月24日6点50分,市环保局接到宁陕县环保局报告后,局长陈彪同志作出指示,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由分管应急工作副局长阮英斗带领事故调查处置组、环境监测组和事故专家组立即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向省环保厅和市政府领导电话报告情况,省环保厅主要领导作出批示,并派出省环境保护执法局应急办、监测站应急处置组和专家亲赴现场,市长徐启方委派副市长赵俊民亲自带领环保、安监、水利等部门赶往事故现场指挥协调。通过采取得力措施,科学处置,在正河上修建三道围堰对河道污染水体进行拦截处理,经过省、市、县环境应急处置50多人的共同努力,经过81小时的奋战,最终将污染控制在正河13公里以内,完成了市政府指挥部制定污染流域控制在20公里范围,通过稳定性监测,污染区域全线达到地表水二类水质标准。此次事故除水泥罐车肇事司机受伤送医院救治外,无人员伤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责任编辑:邹亚康内容纠错 关闭本页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切换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