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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元旦、春节来临之际,石泉县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确保“双节”期间物价平稳。
加大市场价格巡查力度,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主要针对食盐、液化气、天然气、石油等,属政府定价的商品进行一次检查,要严肃查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合谋涨价、串通涨价、垄断价格、价格欺诈、变相涨价等违法行为;不按照规定实行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大力整治交通价格秩序,稳定公路客运价格。春节期间是群众出行和探友的高峰期,也是元旦、春节期间价格投诉举报的热点之一,石泉县加大对公路客运班车、城市公交、出租车等交通运输价格行为监管力度,凡客运车辆内必须要有明码价标牌,严肃查处双节期间客运市场各种形式的乱涨价行为,切实维护乘客的合法权益。
大力整治旅游市场价格秩序,严肃查和旅游景点景区擅自抬高门票价格和不执行规定的优惠措施,门票、景区购物点不明码标价,在旅游高峰期宾馆、饭店乱涨价,“农家乐”不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全县的旅游消费市场。
加大全县各类服务行业的明码标价检查,凡在该县境内的宾馆、饭店、停车场、商场等行业,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8号)《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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