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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政局全力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越冬

    作者:柯勇 梁波 时间:2014-01-02 08:35 来源:市民政局 字号: 打印

      双节来临,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务实节俭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采取有效措施,全面落实各项惠民政策,确保我市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保障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共安排取暖补助资金2342万元,按照城市低保每户600元、农村低保和五保户每户200元的标准,发放到户,保证困难群众安全过冬;拨付补助资金4073万元,为城乡低保对象增发一个月最低生活保障金;拨付补助资金220.6万元,按照城乡低保每户每月5元、农村五保每人每月5元的标准发放电价补贴。拨付资金1625.7万元,按照福利机构养育孤儿1000元/人·月,社会散居孤儿800元/人·月兑现孤儿保障金;拨付资金1695万元,按照福利机构集中供养800元/人·月,分散供养500元/人·月及时兑现城市“三无”人员保障金,确保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
      切实安排好受灾群众生活。全市各级民政部门抽调人员进村入户,排查摸清受灾困难群众生活底子,分类造册,并督促检查各项救助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特别是对边远高寒村组的困难群众,做到登门到户,看家底,算好口粮账和经济账,提前做好安排打算,防止出现缺粮断档。入冬后,我市已下拨受灾群众冬令生活补助资金1099万元、统筹安排5400床棉被、14000套棉衣裤。同时在全面完成危房加固维修任务的基础上,积极配合扶贫部门实施灾民倒房重建工作,保证每一个受灾群众都能安全越冬。
      开展“寒冬送暖”专项行动。市、县区救助管理站实行全天24小时救助服务,及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以及因务工不着、寻亲不遇、被偷被骗等原因而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生活困难人员,重点对车站、繁华街道、桥梁涵洞等生活无着落集中活动和露宿区域,进行拉网式巡查,对露宿街头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劝导救助,发放食品和御寒物品,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及时安排护送。特别是对流浪的危重病人及精神病人给予及时有效的治疗。
      狠抓民政福利机构安全管理工作。集中对对敬老院、福利院、老年公寓、军休所、救助站、社区服务场所等民政公共服务机构进行了一次彻底的安全大检查,重点对供电线路、集中供暖设备进行排查。加强对工作人员及院民防火、防一氧化碳中毒、防食物中毒等安全教育工作,确保了服务对象住得好、吃得饱、穿得暖,安全过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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