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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公积金中心荣获省级“平安单位”

    作者:姚泽练 时间:2014-01-17 10:15 来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字号: 打印

      近日,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省公安厅联合发文命名表彰2013年省级“平安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榜上有名,这是该中心2012年获得市级“平安单位”后的又一喜人成果。
      2013年以来,市公积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安康平安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以维护内部稳定为中心,以确保重点要害安全为重点,广泛动员,积极参与,落实创建责任,健全安全制度,完善人防、物防、技防设施,组织干部职工全力开展“平安单位”创建工作,有效提升了单位安全防范水平,实现了单位内部零发案,干部职工无上访,职工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不断上升的总体目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打造平安陕西、建设美丽安康做出了积极贡献,确保了各项年度目标任务全面超额完成。在做好单位内部安全稳定工作的同时,中心还积极为帮扶联建的新农村示范村协助落实国家惠民政策,发展农村经济,提高经济收入,帮助村组解决移民搬迁、新型社区建设、提升村民生活质量等实际问题,妥善化解各项矛盾纠纷,全村无一例群众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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