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人民政府 >安康要闻 > 正文内容

    我市连续12年未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作者:董良军 叶泽忠 时间:2014-01-17 10:41 来源:安康日报 字号: 打印

      去年以来,全市公安交警部门按照“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要求,筑牢安全“防线”,道路交通管理整体工作全省排名第一,实现了全市连续12年未发生一起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目标。
      针对道路交通管理面临的压力和挑战,全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健全完善市、县(区)、镇、村四级交通安全管理网络,建立起“一镇一办、一村一长、一组一员”的乡村道路安全管理体制,交通死亡事故实行“一案一档”、交通肇事人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追刑和记满分驾驶人每月抄告曝光等措施,重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适应山区高速公路安全保畅需要,推行1辆警车或路政车+2名交警+2名路政人员的“122”联合执勤执法勤务模式,促使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实现了信息、资源、执勤执法的整合。同时实行大中型货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接送学生车辆、危化品车辆隐患摸排,开展“三超一疲劳”、酒驾等违法行为集中整治,使全市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2013年,全市统计事故四项指数呈全面下降态势。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责任编辑:屈孝旭内容纠错 关闭本页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切换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