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安康机场迁建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针对本次机场建设项目公告如下信息: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迁建陕西安康机场项目
建设性质:迁建
工程内容:迁建安康机场本期工程建设规模为:飞行区按4C标准设计,新建一条长2600米的跑道;航站区按满足2020年旅客吞吐量3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750吨的目标设计,航站楼5500平方米,站坪机位6个;配套建设通信、导航、气象、供电、供水、供油、消防救援等辅助生产设施。机场建成后实行军民合用,权属归军队,其中民航航站区权属归地方。原安康机场关闭,交由地方政府规划使用。新机场由地方经营管理,民航局实行行业管理。
二 、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1、机场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务院及中央军委对安康机场的立项批复,安康机场建成后实行军民合用,因此安康机场未来建成运营后,可能存在部队飞行训练的情况。但是自新中国解放后,安康机场从未进驻部队用于空军训练,因此本次评价根据安康机场未来军航性质和规模,用类比法对本项目的军航噪声影响进行了估算,确定了噪声影响范围。评价建议,对金马沟村、老湾村等共计1011户的居民房屋进行门窗隔声改造,对于江安村、江沟村等共计455户居民根据新农村建设或规划进行搬迁或功能置换。对于七一小学、龙潭小学、建设初中进行搬迁。
2、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机场建设占地面积相对较小,对区域土地利用格局,动植物资源等,生态系统的结构与功能影响较小。施工期要严格控制征占地面积,规范施工用地,注意各单项工程施工的协调配合,规范作业方式,注意保护层内土壤层。对于所占耕地,必需做好占补平衡,在划定区域予以落实。施工期间应注意保护野生动植物,对场外区域用地要注意不得破坏其土壤层,尽最大可能维护其生态环境现状。机场运营期做好机场绿化工作,加强驱鸟措施。
3、环境空气影响保护措施:施工期通过洒水、遮盖等措施控制施工扬尘,减小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运营期机场内主要的废气污染源为飞机尾气、汽车尾气、油库挥发油气等。在高峰期,地面相关部门要指挥有序,避免进出场车辆拥堵,以减少汽车尾气排放。
4、污水处理措施:施工期场区内设沉淀池,将排水引入沉淀池内沉淀后上层清水可用于施工现场降尘、车辆清洗等作业。施工营地设在机场场区内,在场区内设置旱厕,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生活洗漱及餐饮废水采取集中收集的方式,经沉淀后用于场区的降尘等。运营期机场污水经机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质》(GB/T18920-2002)中指标后场内回用。
5、固体废物处理措施:机场航空垃圾、生活垃圾均送市政处理;污油送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污泥场内绿化回用;各类固废处理措施得到落实,去向明确。
三、采取措施后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噪声影响:对于安康机场周边影响较大敏感点均采取了搬迁或隔声的措施,噪声影响得到有效控制。
2、生态影响:本次工程新征地186.6866公顷,土地类型主要以耕地为主,其次为林地、园地、住宅用地和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机场区域没有敏感生态保护目标,施工期除造成农林业生产损失及相关的生态效益损失外,生态环境影响不突出;营运期对区域生态环境基本没有影响,通过机场区域的绿化可以补偿生态损失。
3、环境空气影响:飞机尾气和汽车尾气排放主要污染物为NO2、CmHn、CO等,属于流动源且为间歇式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很小。机场油库区油气挥发量较小,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很小。
4、水环境影响:机场污水全部回用或暂存,不外排。正常情况下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5、固废影响:各种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理。
四、主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安康机场迁建工程符合民航相关规划,选址合理,工程建设符合安康市城市规划要求。本工程在估算了可能的军机影响情况下采取环保搬迁和门窗隔声改造措施,污水回用不外排,固体废物实现了市政集中处置,减小了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写本的方式和期限
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简写本于2014年2月18日,公布于安康市人民政府网站,公众可免费获取。公众若需索取补充信息须以书面形式(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索取内容,期限为2014年2月18日~2014年3月3日。
六、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的主要目的是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建设的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您对拟建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的防治措施是否满意?
2、您对拟建项目在采取一系列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排放做到达标排放是否满意?
3、您认为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中还有什么环境影响因素没有考虑全面?或哪些方面还需改进?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书面方式与机场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
联系方式:建设单位联系人—汪伟 电话:0915-8170063 邮箱:akjcqjb@163.com
评价单位联系人—朱倩 电话:010-84643418 传真:010-84643418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1号C栋407 邮编:100029 电子邮箱:zhuqian@edc-eia.cn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意见的反馈时间为2014年2月18日~2014年3月3日。
附件:迁建陕西安康机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安康机场迁建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