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人民政府 >部门动态 > 正文内容

    安康市“乡财乡用县监管”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启动

    作者:杨居坤 陈达 时间:2006-04-03 12:26 来源:本站原创 字号: 打印

    按照省税费改革领导小组明确的农村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成熟一项、启动一项”的要求,安康市从2006年起全面规范推行“乡财乡用县监管”试点工作。要求各县区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安康市“乡财乡用县监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加强对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按政策规定落实到位,促进各项改革的顺利进行;加强调查研究,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切实建立财政支农投入增长机制,让农民得到实惠,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积极的贡献。各级要严明工作纪律,做到“五不准”,即:不准违背省、市改革精神,不准脱离方案各行其事,不准在改革实施中走过场,不准突击花钱和私分财物,不准毁损财务手续及有关档案资料。各级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切实搞好部门协作,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平利县推行“乡财县管”的主要成效是通过积极调整县对乡镇的财政管理体制,实行“划分收入、核定支出、定额补助;超收全留、短收不补、自求平衡”的体制,积极完善和构建财政管理三大体系,即县乡会计集中核算体系、专项资金管理体系和财政管理制度体系。全县财政运行呈现出四个特点:一是在收入基数确定上,既要照顾乡镇的实际,又充分考虑和调动乡镇发展经济的积极性;二是在支出核定上,充分体现了乡镇财政财权与事权的统一,权利与责任的结合;三是在管理上,充分体现了既有动力又有压力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四是打足打满乡镇人员工资性支出及乡镇人员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福利性支出。通过体制调整,保证了乡村组织的正常运转及农村义务教育和计划生育经费的正常需要,真正把税改“三个确保”的政策落到了实处。
    旬阳县积累了一些化解乡村债务的做法与经验。该县县委、县政府对乡村债务化解工作十分重视,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税改领导小组会等进行专题研究,要求各级牢固树立“节支就是增收,还债就是政绩”的思想,制定了“摸清底数、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步化解、健全机制、严格考核、严控新债”的清债工作思路,明确了“先清理、后处理,谁举债、谁还债,谁受益、谁负担”的化解原则,采取一债一策、逐一化解的办法。县上几大家主要领导和县级有关部门落实了化解乡村债务包抓试点工作责任制,各级成立了清理化解乡村债务领导小组,实行“三到位”、“四结合”,“三到位”是清理到位、公示到位、试点到位;“四结合”是单位与清查小组核查相结合;以账目为依据,账内与账外清查相结合;一般清查与重点清查相结合;清理核查与向单位反馈相结合。截止2004年底,全县乡村债务全面清理核实清楚,逐乡、逐村建立了债务台账,债务形成的时间、原因、背景等全部清楚,并限时锁定债务基数,严格实行债务“零增长”机制,把制止新债、化解旧债列入县对乡镇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2005年对乡村干部实行任期、离任审计制度,在控制不发生新债的前提下,通过增收节支、清理债权,实行“以奖代补”等措施,2004年至2005年全县累计消化债务1000万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责任编辑:ak_sjx内容纠错 关闭本页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切换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