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检察院召开会议部署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会议原原本本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省委督导组组长和市委书记郭青在动员会上的讲话、市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讨论通过了《安康市人民检察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部署,市检察院为我市第一批次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单位,从2月启动,5月基本完成,整个活动共分为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落实整改、建章立制三个环节进行。
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逸强就市检察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思想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一定要从政治的高度、全局的高度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以强烈的责任感和饱满的热情投身于教育实践活动中,把自己摆进去,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把中央要求内化于心、外践于行,为机关党员干部做好表率。二是把握关键环节,确保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要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认真学习,加强调研,通过群众提、自己找、领导点,互相帮,深刻查找“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深挖“四风”问题产生的根源。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好民主生活会,以党章为镜子,以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意见和市委十项规定来对照自己,真正做到“红红脸、出出汗、加加油、鼓鼓劲”。要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教育实践活动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三是坚持率先垂范,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班子成员要作示范、作表率,带头参加学习,带头深入基层,带头查摆剖析“四风”问题,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抓好整改,带头完善贯彻群众路线制度、密切联系服务群众长效机制。
市检察院全体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县级领导干部、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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