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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简报第17期

    作者: 时间:2014-03-07 09:04 来源: 字号: 收藏 打印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简  报
    第7期
    (总第17期)

    中共安康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3月7日

    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督导组培训会
    要求全程参与、全面督导
    确保活动始终保持正确方向、有序有效推进

     

      3月6日下午,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召开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培训会,对我市教育实践活动督导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市委副书记、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陈勇参加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鲍永能主持会议。

      陈勇指出,建立督导制度、加强督查指导,是保证教育实践活动健康推进、取得实效的重要措施。市委决定,由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向全市第一批次开展活动的单位派出15个督导组,其中派向县区5个,派向市直部门10个。各督导组肩负着市委的信任和重托,一定要充分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市委派出督导组的重要作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陈勇强调,各督导组要紧密结合所督导县区、部门、单位实际,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要通过了解活动对象相关情况、提出活动建议和全程参与指导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发现并督促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活动始终保持正确的方向,有序有效推进。各督导组要在坚持原则、把握要求的前提下,注意方式方法,加强分类指导,提高工作实效。要在全程督导、全面督导的同时,把主要精力放在领导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等重点对象上,放在解决“四风”突出问题等重点要求上,放在学习教育和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和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等重要环节上,督促活动对象有什么问题就认真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着重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紧迫就抓紧解决什么问题。同时,督导组成员要严明纪律,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意见和市委十项规定,严守政治纪律、保密纪律、工作纪律、廉政纪律,带头履行务实清廉要求,切实树立良好形象。

      鲍永能对督导组提出了三点工作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尽职尽责,圆满完成市委和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交给的任务;二是顾全大局,倾心投入,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三是严于律己,谦虚谨慎,带头弘扬清廉务实的作风。

      会上,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袁子顺宣读了《关于向第一批次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单位派出市委督导组的通知》,介绍了市委督导组的工作职责、组成人员及督导单位分组情况。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非公党工委书记、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王志州对全体督导组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

      3月7日,各督导组立刻投入工作,及时奔赴督导一线,督导做好各单位动员会的召开、学习教育活动的指导和征求意见等各项工作,确保督导工作与教育实践活动同步进行,同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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