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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检察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

    作者:佚名 时间:2014-03-17 07:34 来源:市检察院 字号: 打印

      3月13日下午,市检察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李逸强作动员讲话,对活动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七督导组一行六人到会指导,组长杜保华作重要讲话。会议由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宋之友主持。
      李逸强指出:中央决定在全党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充分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是新形势下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的重大举措。也是检察机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践行执法为民宗旨、更好地为建设美丽富裕新安康贡献智慧力量的必然要求、迫切要求和内在要求。
      李逸强要求:全院干警要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特别是要结合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实际,深刻认识检察机关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要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意见》、市委十项规定和检察机关有关规定为切入点,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认真查找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四风”问题,深入剖析“四风”问题的原因,敢于揭短亮丑,勇于触及问题、触到痛处,真正取得“红红脸、出出汗、加加油、鼓鼓劲”的效果。要着力抓好“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环节,带头学习提高,带头调查研究,带头听取意见,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进行整改,确保基本环节不少、不变通,“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要加强领导,强化督查,统筹兼顾,把教育实践活动与年度岗位目标任务,与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结合起来,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使活动的每一个环节、每一项措施都能紧贴检察工作,服务检察工作,真正把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体现到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上。
      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七督导组组长杜保华介绍了督导组工作职责,并对市检察院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提出了指导意见,强调指出:市检察院要深入领会中央和省市的有关精神,准确把握活动的总体要求,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切实增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针对性;要密切联系检察工作实际,在把“规定动作”抓紧抓实抓到位的基础上,努力把“自选动作”抓扎实抓出特色;要在开展活动中推进工作,在推进工作中深化活动,用工作检验活动成效,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市检察院全体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县级干部及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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