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启动以来,市检察院按照市委的总体部署,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实际,坚持超前谋划,边学边查边改,在把“规定动作”做实做好做到位的基础上,准确把握检察工作特点,积极探索富有检察特色的“自选动作”,确保教育实践活动自开始就能切合实际、取得实效。
市检察院确定了“践行群众路线,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活动载体。紧扣这一活动载体,市检察院启动了一系列具体的实践活动:一是在全市检察机关继续深化“落实两法规定、转变办案方式、提升质量效果”专项活动。按照教育实践活动的总要求,始终把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法履行检察职能,严厉打击各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刑事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二是搭建服务平台,深入开展派驻乡镇检察室工作。为扎实深入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促进检力下沉,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市检察院决定在全市人口较多、信访总量较大、治安问题突出、辐射功能强的重点乡镇开展派驻乡镇检察室工作,选派业务精通,群众工作能力强的检察官到检察室工作,经常性深入辖区村组、社区、厂矿、学校,大力宣传党的惠民政策,检察机关的职能地位,宣传法律政策,提供法律咨询,听取民声、收集民意、反映民愿,提高检察工作的群众满意度。三是开展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创建活动。为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市检察院启动了开展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创建活动,将创建活动与教育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同部署、同安排、同考核,相互促进,确保效果。四是开展“优秀办案能手”、“精品案件”和“精品检察建议”评选活动。为使全体检察干警能将教育实践活动与自身工作实际紧密结合,树立一批践行群众路线的先进典型,市检察院决定在全市检察机关启动“优秀办案能手”、“精品案件”和“精品检察建议”评选活动,将在教育实践活动结束时评选出一批典型案例和先进典型人物,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体会到教育实践活动带来的新变化。
通过开展上述活动,市检察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方向明确,内容充实,亮点突出,全体干警全身心投入到活动中来,思想受到了洗礼,理想信念更加坚定,为人民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自觉将教育实践活动与检察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认真履行职责,真正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落实到了具体的执法办案中,有力推动了各项检察工作的发展,更促进了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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