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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启动后,岚皋从一开始即坚持边学边改、立改立行,针对群众反映的“四风”问题建章立制,用制度建设巩固整改成果,回应“群众关切”。
该县先后制定下发《县委工作制度》、《岚皋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岚皋县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若干纪律规定》、《规范党政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办法(暂行)》等文件,出台“公务车辆管理办法和制式公务用车管理暂行规定”,重申严禁领导干部借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收敛钱财的纪律,通过建章立制为干部划定作风红线,明确权力边界、规范权力运作程序,从源头上整治庸懒散奢。
在一系列制度文件的综合支撑下,岚皋出台三项流程明晰、操作透明的廉政建设举措。推行“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规定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财务、组织人事、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物资采购和资产处置5个事项。实行县级部门纪检工作“县纪委直管”。全县整合27个县级部门原有的纪检机构,新组建5个派出(驻)纪工委、监察分局,人员编制、行政关系、工资福利、教育培训、考核奖惩与原单位脱离,受县纪委、监察局直接领导、统一管理,5个派出(驻)机构分块包干负责所驻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指导。物质奖励实名举报违纪违法案件的个人。对实名举报党组织、党员及行政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行为、经查证属实、其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党政纪处理或法律追究的个人,给予不同标准的物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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