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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检察院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坚持边学习边整改

    作者:佚名 时间:2014-03-28 09:01 来源:市检察院 字号: 打印

      市检察院自全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认真落实《安康市人民检察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切实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深刻查找“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深挖“四风”问题产生的根源,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努力让人民群众深刻感受到教育实践活动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推动了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一是强化正风肃纪。立足市检察院机关实际,紧扣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围绕反对“四风”进行专项治理。在反对享乐主义方面,积极推进办公用房资源的公平配置和集约使用,从主要领导到一般干部都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办公用房标准,采取合并、腾换等方式,确保面积不超,资源不浪费。二是从严管理机关。严格上下班时间,加大整治“慵懒散骄”力度,进一步树立宗旨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在市院机关营建团结向上、务实有为的精神风采,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工作作风更加扎实,创新意识进一步提升,工作思路更加开阔,工作效力进一步提高。三是治理文山会海。严格按照《市检察院机关贯彻落实市委常委会和省检察院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的实施办法》,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参加人员规模;简化会议程序,减少出席会议领导人数;严格会议经费管理,能用视频会议形式的尽量采用视频会议形式。清理各类文件简报、内部刊物和表彰项目,并加强后续督促检查,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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