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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公安局开展“学习周”活动扎实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作者:郭磊 时间:2014-04-02 08:52 来源:市公安局 字号: 收藏 打印

      为进一步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按照《安康市公安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和《安康市公安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阶段工作安排意见》的要求,市公安局于3月24日—28日,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学习周”活动,本次学习活动从学习范围、学习方式、学习效果、学习纪律四个方面进行了精心的安排,扎实推进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学习范围“全员化”。市局党委于每周一上午召开党委扩大会率先组织学习上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关文件和讲话精神;市局各党总支、支部每天召开支部学习会,局党委成员深入各支部,与所在支部全体党员一起学习、讨论;全体党员民警积极参加“学习周”各项活动,认真学习,记写笔记,深刻领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精神。
      学习方式“多样化”。市局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利用各种教育资源,采取多元化的教育形式,努力做到学在前、理解在前、运用在前,不断把教育实践活动引向深入。集中专题辅导。市公安局于3月24日至28日先后邀请市委讲师团曹辉团长、市委党校陈菊、赵金地教授到市局,从“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建设美丽富裕新安康”、“树立为民服务的价值观,增强推进工作的主动性”、“互联网时代的群众工作”三个专题进行了辅导;观看电教片。集中组织民警观看《苏联亡党亡国20年祭》、《周恩来的四个昼夜》和《四风之害》等专题片;个人自学。在公安网上开辟学习专栏,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应知应会知识和党员民警撰写的学习心得集中挂到学习专栏上,供民警自我学习和交流。通过灵活多样、务实管用的学习方式,抓好党员民警的学习教育工作。
      学习效果“最大化”。把传达学习中、省、市领导讲话、文件精神,专题辅导与支部讨论相结合,通过讨论进一步深刻理解把握讲话、文件精神和辅导内容,确保学习不走过场,真正学精、学细、学深、学透。在市局领导班子的带动下,全体党员民警静下心来,通过精学原著与深学政策文件、精研与细读相结合,领会经典原著精髓,吃透政策文件精神,做到学有所记、记有所思、思有所获。通过深入学习,充分激发广大党员民警学习的内生动力,进一步引导党员民警,使党员民警进一步深化了思想认识,强化了宗旨意识、增强了群众观点,达到解放思想、开阔视野、转变作风、促进工作的目的,真正树立“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践行“为民服务”的价值追求。
      学习纪律“严格化”。“学习周”活动纪律严明。市局党委高度重视“学习周”活动的检查督导。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成员的模范带头作用,认真做到“四个带头”(带头参加学习、带头发言讨论、带头做好笔记、带头遵守学习纪律)。要求市局督察组负责“学习周”期间的监督检查,切实做到“五查”,一查查学习时间、二查学习内容、三查参学人数、四查学习笔记、五查学习效果,确保学习不走过场。通过强有力的保障措施,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通过学习教育,广大党员民警进一步领会了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增强了在新时期坚持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的自觉性,深化了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的认识,进一步提高了党性修养,增强了宗旨意识,为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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