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人民政府 >专题文章>路线教育 > 正文内容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简报第31期

    作者: 时间:2014-04-18 15:56 来源: 字号: 打印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简  报
    第21期
    (总第31期)

    中共安康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4月10日

    认真践行群众路线    全力化解信访积案
    市委召开教育实践活动期间信访案件集中交办会

      4月4日,市委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期间信访案件集中交办会,通报了前一阶段的信访工作情况,对92件重点信访案件进行了集中交办,安排部署了教育实践活动期间的信访工作。会议要求,高度重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期间的信访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推进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全力化解信访积案,在做好信访工作中培养为民情怀,历练务实作风,增进群众感情。省委督导组成员魏晓明到会指导;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鲍永能,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王安利主持会议。

      鲍永能在讲话中指出,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期间的信访工作,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加强领导,夯实责任,采取有力措施推进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要扎实推进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活动,加大疑难信访案件化解力度,引导群众依法逐级反映诉求,在处理信访问题中体现良好的作风。他强调,要严格落实县(区)委副书记分管信访工作和常务副县(区)长、政法委书记抓信访工作的领导机制,建立各级领导信访带班和信访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健全信访工作协调机制和应急处置预案,切实发挥信访联席会议的作用。各级教育实践办要迅速成立专门的信访组,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办理工作,督促落实各类信访事项,及时协调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市委教育实践办要对各责任单位领办信访案件的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定期通报,对包抓化解不力的,要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倒查责任。

      陈明就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办理工作要求,要准确把握中央文件精神,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导入司法程序机制、严格落实依法按程序办理制度、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和健全司法救助制度;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敢于担当的意识;坚持依法引导、依法及时审查、依法公正办理和属地管理的稳控原则,全力抓好重点信访事项办理工作。

      王安利在总结讲话中指出,信访工作是群众工作的重要内容,直接面对群众,直接关系群众利益,直接关系群众对党和政府的评价,因而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必须高度重视。各级各部门要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切实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扎实做好信访工作。在推进信访工作中真正做到“要面对、有作为、能改善”和“带感情、想办法”。他还就当前信访工作讲了具体意见,要求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建立基层调解组织,建立健全接访领导带班制度、事后追究责任制度和积案限期销号制度;要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理顺群众情绪,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责任编辑:张广娟内容纠错 关闭本页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切换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