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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巩固反“四风”工作成果,市地税局党组纪检组在“五一”前夕,及时向各级地税机关、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发出《节假日廉政纪律提醒书》。要求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带头,党员率先垂范,干部参与监督,严禁用公款相互送礼、宴请,不得在单位食堂(廉政灶)、农家乐等场所搞变相的公款吃喝,不得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收送用公款支付的土特产,包括各种提货券;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含电子预付卡、电子礼券等);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公款旅游;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参与赌博活动;严禁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严禁其他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提醒书》号召各级机关和党员干部要强化作风纪律意识,模范执行廉政规定,过一个节俭、清廉、安全、安心的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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