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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投1.2亿元资金提升优抚对象“幸福指数”

    作者:陈晨 时间:2014-05-08 08:42 来源:市民政局 字号: 打印

      我市认真落实各项优抚安置政策,去年共下拨中省市各类优抚资金1.2亿多元,着力提升优抚对象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全面提高各类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严格执行专门账户、专款专用、专人管理,确保优抚对象的抚恤定补款发放及时、公平公正。继续实施“优抚工程”,变被动“优抚”为主动“扶优”,全市共扶持优抚对象建房300户,扶持困难优抚对象大病医疗补助1000人,扶持农村重点优抚对象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15139人,投入资金1000余万元。认真做好军队退役官兵的安置工作,全年安置转业士官80人,城镇退役士兵408人,113名城镇退役士兵办理了自谋职业手续,兑现自谋职业补助金246万元。兑现了833名农村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1269万元。积极解决城镇退役士兵安置遗留问题,安置城镇退役士兵346人。全年培训退役士兵830名,453人取得相应等级证书和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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