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4月3日)
各位委员、同志们:
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颁布实施7周年之际,我们召开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会议,旨在总结成绩,分析形势,统一思想,强化措施,推进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再创新业绩,再上新台阶。各位委员就如何做好2006年工作,发表了很好的建议和意见,希望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准确把握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现状
我市自1994年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以来,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住房公积金机构调整取得突破进展。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于2004年正式成立,市管理中心已于去年6月正式挂牌运行,“管委会决策,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储存,财政监督”的运行体制基本确立。住房公积金业务成效显著。主要表现为“四增一降”。截止2005年底,全市200乡镇(办事处)全面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公积金缴存增至11.3万人,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余额达到3.38亿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增至4500户,余额达到1.6亿元,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达到101万元,“两项违规资金”清收由2003年末的3100万元下降到771万元,有效的降低了公积金风险。住房公积金制度在促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改善居民住房条件、推动房地产业的发展、加快城镇化进程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还必须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诸多问题和困难。一是覆盖面不宽。尽管安康住房公积金覆盖率达到82%,全国是58.4%。但我市住房公积金基本上覆盖的是财政供养人员,非公经济单位基本游离于制度之外,尚未取得突破。随着政府职能转变、事业单位改革、财政供养人员逐步减少;国企改革的完成,国有单位职工也将减少。非公经济单位如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住房公积金覆盖面将走向萎缩。二是公积金住房贷款比例低。截至去年底,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为1.6亿元,贷款比例为47%,全国是57.4%。近五年全市商品房投资近40亿元,住房公积金贷款仅占投资总额的4%。全市住房公积金使用率也只有55.6%,全国是71%。巨大的投资空间与上亿的资金沉淀形成反差,住房公积金效益没有充分发挥,没有使之真正受惠于民。三是重管理轻服务的现象依然存在。公积金放贷难和贷款难并存,滚动发展不够畅,效益还不够好。四是“两项违规资金”风险依然存在,清收工作进入攻坚阶段,还需要继续加大力度。因此,我们必须准确把握形势,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做好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坚定信心,以干克难,用好资金,管好资金,维护好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调整思路,进一步发挥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作用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通过建立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共同负担的筹资机制和住房融资的优惠政策渠道,保证职工住房消费的资金积累,提高职工购房支付能力的一项制度。为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服务,改善中低收入居民住房条件应该是我们的工作定位。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其低息便捷、普惠公众的特点,已成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的主要资金来源,受到了社会各界及广大职工群众普遍认可和关注,也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必须坚持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与时俱进,转变思想观念,加强管理,追求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对此我们要适时调整工作思路。一是工作重点转向以拓展住房公积金业务为中心。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已基本到位,各管理机构工作重心应尽快转移到发展业务、完善管理、提高效益、扩大受益范围上来。二是工作目标要从管住公积金向管好公积金转变。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提高居民住房消费能力、解决住房困难的有效途径,对拉动消费、推动房地产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尽管近几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逐年有所增长,但住房公积金归集余额的贷款比率仍低于50%,使用率依然偏低。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资料繁琐、审批环节多、收费项目多的问题仍然存在,在一定程度上也给归集工作带来了负面影响。因此,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要从过去过分强调资金安全向注重安全和发挥效益并重转变,减少资金沉淀,充分发挥资金效益。三是发展方向要着眼于为社会做更多、更大的贡献。通过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努力,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要看到我们的绝对指标依然很低,绝没有沾沾自喜的资格。要放宽眼界,着眼于为全市所有干部职工提供住房保障,着眼于全市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发挥更大的社会效益。
三、突出重点,切实做好今年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
(一)努力提高覆盖率。随着200个乡镇(办事处)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全面建立,标志着住房公积金制度已覆盖到全市所有行政事业单位。一要继续加大归集力度,督促单位缴存及时到位。二要做好乡镇住房公积金制度巩固工作,将乡镇干部住房公积金纳入县区年度财政预算,落实资金来源,让住房公积金制度真正给广大乡镇干部带来实惠。三要重点做好非公有制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启动工作。从今年起,要把推进非公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工作重点。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要努力督促全市各类企业按照《条例》规定,加快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要结合安康经济欠发达、城镇居民平均收入较低、非公有制企业规模较小的实际,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住房公积金归集办法,适当降低进入门槛,采用多种归集管理方式方便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对有承受能力的企业,要求其严格按规定缴存比例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对有一定困难的企业,允许其按不低于5%的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对因亏损等原因导致特别困难的企业,可按有关规定予以办理缓缴手续,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市中心要会同工商、税务、劳动保障等部门,及时掌握非公有制单位设立、登记等情况,及时督促其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在积极扩大覆盖面的过程中要把握积极稳妥的原则,尊重企业和职工群众的意见,做好试点,试点取得成功后,逐步推开。做到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因循渐进,逐步完善。
(二)着力提高资金使用率。必须尽快转变观念,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按照便民、利民、及时的原则,进一步修改完善贷款办法,适当放宽贷款限额和使用期限,降低贷款门槛,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质量,适度扩大贷款规模,使住房公积金这项好政策,真正给干部职工带来好处。一要用活用好政策。可采取适时调整人均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根据个人信用、工作年限的不同,推出适合不同消费层次的贷款品种;及时放开对二手房交易的购房贷款,扩大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消费;提前还贷的不收违约金等办法最大限度地促进居民购房消费。二要坚持快办快结。开展银行、公证、保险、抵押一条龙服务,推行15个工作日之内办结承诺制,加快住房公积金的运作效率。三要在确保住房公积金安全的基础上,通过综合科学运作,使沉淀资金滚动发展,实现资金的合理增值。购买国债,仅仅只能保值。如何进一步扩大增值手段,是我们要尽快探索研究的问题。
(三)确保资金运行安全。随着公积金业务量的扩大,管理的资金在不断增长,数亿的资金,安全问题无小事。针对目前我市房地产建设发展较快、住房个人抵押贷款供不应求的局面,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在加大贷款发放力度的同时,要居安思危,加强对住房公积金个人抵押贷款风险防范的研究,要看到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小、笔数多、期限长,管理的难度、频度和复杂性相对较高。在发放公积金贷款业务过程中,要处理好增加贷款发放与防范贷款风险的关系,加强贷款管理,强化工作责任,把防范风险的措施真正落到实处。要完善内部监督控制机制,筑牢制度和道德防线,定期接受审计部门监督,加强对关键岗位的监控。用科学的运作机制规范办事行为,用严格的制度管住人,管住权,管住事,管好用好住房公积金,确保全市住房公积金安全运行。
(四)继续加大“两项违规资金”的清收。前两年,在各县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清收“两项违规资金”的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但是,全市还有700多万元“两项违规资金”没有收回,风险隐患依然存在。因此,各有清收任务的县和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继续坚持“谁决策借款,谁负责回收”的原则,坚定工作信心,克服畏难情绪,制定清收计划,夯实清收责任,落实清收措施,加大清收力度,加强合同约束,强化责任追究,充分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有效手段,力争今年全面完成“两项违规资金”的清收任务。在此还要特别强调,要坚决禁止再发生挤占挪用住房公积金的现象,若有违者,一经发现,一查到底,坚决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完善措施,努力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水平
一要夯实责任。《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管委会决策、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和财政监督的原则。管委会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在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市中心在工作中要严格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大事、要事要及时向管委会汇报。管委会注重研究决定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中一些重要的、带有全局性和方向性的问题,为提高工作效率,日常性、经常性的工作可以交由市中心办理,但要接受管委会的授权和领导。财政、建设、审计部门要发挥监督作用,应定期、不定期对住房公积金运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向管委会提交监督检查报告,从而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透明度,更好地防范资金风险。管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赋予本部门的工作职责,严格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各县区政府要切实抓好本辖区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将计划指标逐项逐级分解到部门,分解到人,落到实处,保证完成;市中心要在管好市本级住房公积金的前提下,做好各县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业务的指导和监管,推动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按照市管委会的统一决策,规范运作,加快发展;县区管理机构要认真执行管委会决策,主动接受市中心业务指导和有关部门的监管,服从双重领导,抓好工作落实;管委会办公室要深入调查研究,灵通信息,掌握动态,加强指导,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积极配合市中心做好各方面协调工作。
二要强化监督。要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明确监督责任,加大监督力度,形成监督体系。要继续强化财政部门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和使用的全过程监督,重点加强公积金使用方向、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管理。要加强审计监督,实施年度审计制度,严格监督财务信息失真和会计造假行为,防止资产流失,提高管理效率。银监部门要加强对经办银行承办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监管,规范住房公积金承办银行公积金专户设置,并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政策。经办银行对管理中心违规办理委托存贷款业务、挤占和挪用住房公积金等行为要坚决抵制。不断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和使用的透明度。
三要严格管理。住房公积金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利益,资金数额大,政策性强,责任重大。希望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进一步依靠有效的制度加强管理,依靠科学的管理创造效益。内部要完善岗位责任制,搞好指标分解,落实任务。要推行竞争上岗,严格工作考核,逐步推行聘任制。积极探索激励工作机制,实行收入构成和业绩结合、与岗位挂钩,充分调动大家的积极性。要增强团结,提高凝聚力、战斗力。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抓好职工队伍建设,抓好人员培训,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力促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要扩大宣传。要充分运用报纸、电台、电视等新闻媒体及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大力宣传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多元化住房保障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强调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要通过宣传,提高职工特别是非公有制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维权意识,增强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是一项直接面向群众的工作,是政府的窗口,代表着政府的形象。管好用好住房公积金是我们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每个人的共同追求,我们要本着对政府负责、对广大职工负责的精神,严格执行政策,增强服务意识,以管理求效益,以创新求发展,共同推进全市住房公积金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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