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人民政府 >专题文章>最美安康人 > 正文内容

    龚德银(编号42)

    作者: 时间:2014-05-08 21:13 来源: 字号: 打印

      龚德银(编号42),男,1968年生,旬阳县环卫所职工。
      2002年3月20日,在西安糖酒博览会上做保洁员的他,捡到一个内装现金、银行卡等近百万元的密码箱,面对巨款,龚德银没有据为己有,而是联系上失主。在失主的要求下,龚德银赴成都将失物送回失主手里。2002年4月7日央视《实话实说:行千里路送万元钱》对他的事迹作了报道,旬阳县文明委发出了《关于开展向龚德银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并将授予龚德银同志“好公民”荣誉称号。2003年,龚德银当选为旬阳县政协常委,2004年度,被评为政协先进工作者。2012年,龚德银被编入《陕西精神》丛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责任编辑:屈孝旭内容纠错 关闭本页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切换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