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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仁侣(编号31),男,1946年生,中共党员,汉阴县上七镇敬老院院长。
2007年任上七镇敬老院院长以来,坚持与五保户一起劳动吃住,连续六年没和家人一起过除夕。他为院民洗脚、洗澡、洗头、理发,将自家菜地送给敬老院,带领大家发展院务经济,改善生活,自我服务。庞仁侣先后为12位五保老人送终,为老人理发、洗澡、换新衣服后,再入殓,像儿女一样送他们上山。先后被评为陕西省劳动模范、第三届安康市道德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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