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省、市《关于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实施意见》以及《安康市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白河继2013年成为全省第十一个、安康市第三个“双高双普”达标县后,又确定了在2015年底前实现创建“陕西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合格县”的教育工作目标,规划在2014年底前构扒镇、茅坪镇、西营镇、城关镇、双丰镇、仓上镇实现辖区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2015年底前中厂镇、宋家镇、小双镇、冷水镇、卡子镇、麻虎镇实现辖区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
强化领导,全面推进。成立了以县长任组长,分管县长为副组长,县教体、财政、发改、编制、人事、住建、公安、卫生、文化、工商、税务、物价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共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制订印发了《白河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由县教体局牵头抓总,具体组织好实施工作,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加强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业务培训和过程督查指导,各镇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整合资源,优化布局。根据城乡建设规划和人口变化趋势,按照“统筹规划、政府引导;适当撤并,扩大规模;合理布局,优化配置;改善条件,确保入学;提高质量,群众满意”的原则,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科学制定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近期目标、中长期规划和中小学布局调整实施方案,学校布点相对集中,规模得到适度扩大,满足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适龄人口就近入学需要。计划2014年秋季启动白河一中搬迁和白河二、三中高中部撤并,在茅坪镇、西营镇单设初中,同时启动实施城区教育资源整合工作。
严格标准,加快建设。参照国家和省中小学建设标准,按照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强薄弱学校建设,努力实现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实施农村中小学教学仪器装备项目建设,为农村中小学配备教学仪器、音体美器材和多媒体教学设备,提高农村中小学装备水平。配合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支持农村学校改善就餐条件或配备必要的餐饮设施;支持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食堂餐厅、供水饮水设施设备、清洁环保厕所、取暖设施设备建设,基本满足农村学生特别是留守儿童食宿条件;实施城镇中小学扩容改造项目,重点支持县镇学校新建或改扩建,逐步消除城镇学校“大班额”问题。全县规划2011-2015年项目学校45所(其中:初中8所,小学37所),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总面积210395平方米,其中:教学及辅助用房105150平方米,生活用房21275平方米,学生宿舍52950平方米,教师周转房17640平方米,行政办公用房13380平方米。教学装备购置类总投资3500万元。到2013年,全县初级中学、中心小学、完全小学全部达到省颁标准,到2015年,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全部达到省颁标准。
深化课改,提高质量。积极探索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新模式,重视发挥优质学校的资源优势,积极推行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结对帮扶、联合办学的管理体制,实施城乡学校一体化管理,促进学校之间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在全县各中小学普遍建立校本教研例会制度、教师教学反思、专业引领、同伴互助制度,坚持以校本教研为突破口,坚持科学的质量观,狠抓评价机制创新,稳步推进新课程改革,努力提高学生的全面素质,提升教育教学整体质量和水平。
明确责任,加大投入。进一步加大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力度,优先保证义务教育发展经费,依法落实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三个增长”。保证全县新增财力20%以上用于教育,县级财政新增教育事业发展经费70%以上用于农村义务教育。依法足额征收城市教育费附加,并严格按法定用途使用。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足额落实县级财政应承担的公用经费、校舍维修改造经费和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等,保障免费义务教育实施。土地出让收入扣除规定支出后,按余额的10%足额计提教育资金用于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坚持教育投入政策的公平取向,加大薄弱学校改造投入力度,促进各类教育资源向薄弱学校和弱势群体倾斜。
健全机制,强化监督。建立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评估、监测等制度,定期对全县义务教育学校间的差距进行监测分析,并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建立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激励机制和问责制度,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作为考核各镇政府、相关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的重要内容。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不力,未能按时完成规划目标任务的,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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