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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4单位公共机构资源节约工作获省表彰

    作者:佚名 时间:2014-05-21 10:20 来源:本站原创 字号: 打印

      日前,陕西省人民政府通报表彰2013年度全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陕政办函〔2014〕107号),安康市政府办公室、安康市发改委、石泉县政府办公室、紫阳县政府办公室获通报表彰。
      根据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按照《陕西省公共机构节能考核办法》,对全省各市区、单位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行专项考核。2013年,我市石泉县、紫阳县获得陕南仅有的国家级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称号;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在公共机构节能各项指标考核处于全省前列。同时,我市陈红星等8名同志获得2013年公共机构节能先进个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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