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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4年4月起,镇坪县政府常务会议召开前,实行“会前讲法”,参加学法的领导干部主要包括县政府县长、副县长以及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成为该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风向标”。
为进一步深化依法行政工作,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镇坪县政府常务会议建立了学法制度,出台《2014年政府常务会议“会前讲法”工作计划》,学法内容坚持“四结合”,即与会议研究的议题相结合、与当前的法律热点相结合、与全县重点工作相结合、与政府转变职能相结合,要求讲法单位精心方案,主讲人精心准备讲义,确保讲法实效,为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当好参谋。根据计划要求,该县各镇、县直各部门(单位)要参照常务会“会前讲法”安排,认真组织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每月至少一次学法,并将“会前讲法”工作开展情况纳入依法行政目标考核内容。这一制度是深化依法治县进程,继该县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领导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周末讲座”后,实施的又一重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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