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通知,5月1日——7日放假,共7天。其中,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将4月29日(星期六)、4月30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5月4日(星期四)、5月5日(星期五),5月6日(星期六)、5月7日(星期日)照常公休,4月29、4月30日上班。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