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通知公告 > 正文内容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五·一”放假的通知

索引号 719776475-GK-2006-6832 发布日期 2006-04-26 11:28
来源 市政府办
内容概述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五·一”放假的通知
【字体: 分享: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通知,5月1日——7日放假,共7天。其中,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将4月29日(星期六)、4月30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5月4日(星期四)、5月5日(星期五),5月6日(星期六)、5月7日(星期日)照常公休,4月29、4月30日上班。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切换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