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有关部门批准,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对现有公务车辆进行公开拍卖处置。车辆的具体情况及拍卖办法如下:
一、拍卖车辆基本情况
1、陕G00025号白色丰田牌越野车(型号:SCT6493E4),排量4.0L,购车时间为2011年12月,行驶里程数为9.58万公里,证照齐全。
二、拍卖车辆底价
经专业公司评估,陕G00025号白色丰田牌越野车评估价为60万元人民币,我委于2013年7月27号、12月27号组织两次公开拍卖均流拍,根据《陕西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确定第三次次拍卖起拍价为53万,车辆保险已于2015年2月到期,其他证照齐全,车辆牌照不随车处置。
三、车辆的拍卖办法
1.车辆的竞标保证金为5000元,各竞买人需在报名时缴纳。未中标的予以无息退还,中标的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至车辆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无息退还。未缴纳保证金者,不得参加本次竞买活动。
2.本次车辆拍卖采用现场填表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报价低于车辆底价的为废标。
3.中标人(单位)现场与我委签订签订车辆转让协议,并在5日内付清全部车款。
4.待确认车款全部到账后,我委向中标人移交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固定资产转移审批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原始购置发票,中标人需在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车辆有关过户手续。
四、其他规定
1.报名者需填写公务车辆拍卖竞买报名表,个人竞买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竞买的需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竞买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委托书原件。
2.竞买者凭我委审核盖章的公务车辆拍卖竞买报名表领取车辆资产评估报告、参加车辆现场勘察以及竞拍活动。同一家竞买单位进入拍卖会场人数不得超过3人。
3.竞买者准时到场签到进行竞价,迟到十分钟以上者,取消竞价资格。
4.在报价过程中如发现有串标等违规行为的,罚没保证金,如中标的视为无效。
5.如中标后拒不签订车辆转让协议的,取消竞价资格,罚没保证金。
6.在车辆未办理完毕过户手续前,不得提车。
7.截止拍卖前的车辆违章罚款全部由出让方缴清,车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竞得人负责。
五、时间安排及拍卖地点
1.有意竞买单位或个人可于5月29日--6月5日前来来我委报名并交纳保证金,报名地址为安康市发改委政办科(市政府东副楼后黄楼)。
2.成功报名单位或个人可于6月5日在市政府大院现场勘察车辆状况,领取车辆资产评估报告。
3.6月6日中午13:00时在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一楼会议室进行现场报价竞买,逾时者视为放弃本次竞拍。
联系人:唐晓
联系电话:3203932。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