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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地税局四措并举加强绩效管理工作

    作者:龙大军 时间:2014-06-03 09:08 来源:市地税局 字号: 打印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绩效管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考核要求和省局新的绩效管理与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市地税局经过反复研究酝酿、充分吸纳机关科室与基层单位意见,结合安康地税工作实际,多次讨论修改后,出台了绩效管理与目标责任考核办法与相关指标体系,开启绩效管理新征程。
      一是科学制定考核体系。在完成省局189项指标认领的基础上,结合安康地税工作实际,分别对市局机关各科室、市稽查局及县(区)局单位延展设立了288项、41项及176项具体考核指标。指标设定与岗位职责紧密结合,涵盖各项重点工作,并层层分解、逐级落实到岗到人,确保任务不漏项、责任无盲点,真实反映单位业绩状况。
      二是注重绩效责任落实。新的绩效管理考评体系,明确了各级局领导、部门负责人、具体岗位工作人员的责任,对机关科室实行岗位职责标准化管理,并按照工作项目确定了考评标准、数据来源、监控措施、完成时限与程序等,实施“标准化管理,工厂化作业” ,工作不再是听领导安排接受任务,而是对照岗位职责标准主动工作。
      三是公正进行考核评价。实行分级考评责任制,市、县(区)局分别设立考核办负责考评,主要分为日常考评与年终考核,实施过程控制,定期进行通报。如发现考核办考评扣分不到位现象,将对政治部进行双倍扣分,保证考评结果公开公正。
      四是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坚持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共同提高的原则,与绩效考核紧密对应,在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评先树优、绩效考核奖励等方面实行差别对待,探索建立人才库资格入围和岗位绩效考核中上游优选使用机制,真正发挥绩效管理在促进工作、提升质效、凝聚合力等方面的统筹功能,推动安康地税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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