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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物价部门下放部分价费管理权限、停止部分收费文件

    作者:佚名 时间:2014-06-12 17:36 来源:市物价局 字号: 打印

      市物价局始终将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与当前工作紧密结合,深入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体要求,不断转变工作职能和工作作风,认真梳理职能清单,加快部门简政放权力度,于五月底将四项价费管理权限下放县区,停止执行五项收费文件。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下放的价格(收费)管理权限有:一是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权限;二是安康中心城区各银行、邮政、电信行业收费管理;三是安康中心城区物业服务收费备案和物业管理区域内交通工具停放服务价格管理;四是县区级医疗机构非标准药物制剂价格管理。
      停止执行的收费文件有:老年大学的培训费、发包中心的招投标技术资料费、社保中心的网络维护费、康泰置业的担保服务费和青少年校外中心的有关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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