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人民政府 >县市区新闻>宁陕 > 正文内容

    宁陕县积极做好“十类人员”工龄补贴代发工作

    作者:吕宣浩 田晓伟 时间:2014-06-16 08:30 来源:宁陕县 字号: 打印

      为做好“十类人员”工龄补贴代发工作,宁陕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主动与上级业务部门联系,完善信息系统功能,通过系统记录、核算,避免了在代发过程中漏发、错发的现象,并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整理、核对、保管资料,确保发放人员资料的实效性,便于到龄人员都能及时将工龄补贴拿到手。截至目前,该中心已完成60岁以上“十类人员”工龄补贴共计1475人的系统录入,保证了工龄补贴随养老金一同发放,据统计,政策执行以来,代补发工龄补贴金额达到98.05万元。
      据悉,“十类人员”是指具有农业籍户口曾在文教、卫生、林业、阳安铁路、电影放映、农业、水利、襄渝铁路、国有集体企业、供销等行业工作过的人员,按照政策年满60周岁以后每工作满一年每月领取4.4元或6.6元不等的工龄补贴,工龄补贴每年根据政策实行一定比例的增长。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责任编辑:叶苗内容纠错 关闭本页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切换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