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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县为了切实做好全县的党建工作,进一步夯实组织工作责任,于日前制定下发了《紫阳县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以确保全年党建组织工作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并为县委、县政府年终综合考评提供党建工作评分依据。
在考核时间上,分集中考核和平时考核,集中考核一年两次,按任务进度确定考核内容,一般在6月和12月进行;平时考核由县委组织部各股室、县委基层办和县直机关工委根据当月工作内容,按月记录考核,年终按比例一次性记入总分。
在考核内容上,以县委与乡镇、部门签定的《紫阳县农村党建目标责任书》和《紫阳县机关党建目标责任书》为主要内容,同时把有关重要的临时性工作一并纳入考核。
在考核方法上,分为听取汇报、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资料、情况反馈和汇总评定6个步骤,对乡镇和部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评价采用百分制记分方法,其中集中考核占50%、平时考核占40%、群众测评占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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