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法院改革的步子迈得很大,但与中央精神高度契合。”6月6日,中央深改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若干司法改革方案,其中,司法责任制改革试点是重点。这个消息的发布,让紫阳县法院院长钟军高激动不已。
三个月前,县法院隆重举行主审法官、执行长任命仪式,7名主审法官、执行长从钟军高手中接过聘书,并在国旗下庄严宣誓。该县积极探索以主审法官、执行长为中心的资源配置和职权配置模式,一套全新的主审法官、执行长负责制于4月1日正式运行。
逼出来的改革
“我们庭管辖7个镇,服务人口超过8万人,总共只有3名工作人员,到院里或是相邻法庭借人开庭是常事。”以前,毛坝法庭庭长沙啸最头疼的是,案子要开庭了,还找不到书记员。
如今,毛坝法庭和辖区相邻的高桥法庭组成第一审判团队,有了3名办案法官、4名书记员,再也不用为人手不够的事发愁了。自己虽然成了该团队主审法官高显超的“办案法官”,但并没有感到委屈,这个只有6年司法从业经历的80后小伙,言谈间谦虚表露无遗,团队办案时,他有了更多的学习交流的机会。
案多人少是基层法院面临的普遍难题。紫阳县法院有审判职称的法官只有37人,在一线办案的只有16名审判员和3名助理审判员,且分布在6个业务庭室和5个基层法庭。机构设置太细,也导致各庭承办案件多寡不一,人员忙闲不均。该院民一庭、行政庭均配两审一书,但每年民一庭所办案件是行政庭的十几倍。
“办案法官把案卷材料、庭审记录拿来给我看,再多的文字材料,都没法把我带回庭审现场。最真切的感受,只有开庭的法官才知道。”以前,签发裁判文书成了副院长李普生每天必做的“功课”。他分管5个庭,全院每年审结1200多个案子,半数以上要过他的手。
案件逐级审批,责任任务分散,大小案件都得上审委会,严重影响审判质量和效率,也不利于调动办案法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改革总是在问题倒逼中产生,又在解决问题中实现。
2013年末,县政法委领导和法院班子成员在谋划来年工作的时候,对症下药地提出,探索以主审法官、执行长为中心的资源配置和职权配置模式,建立主审法官、执行长负责制。随后,将此写进了两会的县法院报告,由县上四大班子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组成的改革指导小组也随之成立。
该院抽调5名业务骨干组成改革方案起草小组,春节放假前,院长钟军高给他们下了死任务,正月初八收假时必须拿出方案初稿。为了进一步完善方案,院领导带队分两组赴北京、深圳学习考察。
一份《紫阳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创新纪实》密密麻麻地记录着改革过程,从方案提出到团队组建还不到两个月时间。通过笔试、竞职演讲和民主测评、党组综评等一系列程序,从全院26名法官、执行员中遴选出5名主审法官、2名执行长。经过两轮双向选择,组建7个审判、执行团队。同时,整合相关部门配套组建了审判管理中心、司法政务中心、行政后勤中心和直属法警大队,为7个团队服务。
团队就是力量
审判权和执行权运行模式一直是司法公正与效率的前提和保障,也是法院改革的重中之重。一名主审法官、执行长,配备若干名助手,主审法官、执行长在团队内对案件的审理、执行的质量、效率、效果全权负责。
像职业法官那样去战斗,多少法官梦寐以求,终于在紫阳县法院实现了。
对外仍保留庭室建制,对内则打乱庭室设置,该院重新整合审判执行资源,把审判执行权交给最优秀的业务骨干。全院19名法官、14名书记员、4名执行员被配置到了7个审判、执行团队。现在,第二审判团队主审法官汪焱带着一个5人小团队,管辖刑事、发回重审和再审案件。
“以前判案,总想到有主管院长、审委会层层把关,办案过程中或多或少的存在依赖思想,即使出了事,也有推头。”现在不同了,“受害人冤屈能否得到伸张,被告人能否罚当其罪,得到应有惩处,全靠我一锤定音。”主审法官“集权”,使割裂的审与判终于合在一起了。新制度对案件质量的考核力度也明显提升,院里各项考核指标都制定得相当详细。这也让汪焱感受到了巨大的压力,她要对自己团队审理的所有案件质量负责,必须更谨慎了,需要投入更多的时间和更大的精力。
5月6日,韩海兵的父亲专程从宝鸡市眉县赶到紫阳县法院,将一面写有“高效廉洁、执法为民”的锦旗送到该院第二执行团队执行长杨全手中。韩海兵五年前在包茂高速紫阳段建设工地不幸身受重伤,施工方山东省泰安金地路桥工程公司却拒不履行赔偿义务,无奈之下,只好向紫阳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办案法官辗转山东、重庆四省市,对该公司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最终为其执行回各项经济损失12万元,并追回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6万余元。
古有蜀道难,今有执行难。法院的判决如果执行不了,那么判决就是“打法律白条”。紫阳推行的执行长负责制大大压缩了“法律白条”存在的空间。
“执行长负责制最大的好处就是,职权范围内的事情不需要层层汇报,机动性强了,效率提高了。”杨全说。申请执行人一旦发现执行线索,县城10分钟就能赶到现场,乡镇最多需要3个小时,被群众誉为“执行110”。
此次改革中组建的两个执行团队有分工有合作也有竞争,既有单枪匹马快速执行的“快枪手”,又有集约作战的合力效应,实现了执行资源的优化配置,高效兑现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管理出质量,改革出效率!新机制运行三个月以来,该院新收案221起,结案223起,服判息诉率93.7%、法定期限内结案率92.3%、执结率85.8%、执行标的到位率82.6%,分别比去年同期提高1.8、2.4、3.1、0.9个百分点。同时,案件审理周期大幅缩短,平均结案天数缩短15天。
要“物理反应”更要“化学反应”
如何使七个团队更好地行使审判、执行权?如何建立科学的业绩考评体系?钟军高发现,随着新的运行模式深入推进,很多问题随之而来,其中两个最为棘手:
一是,主审法官、执行长任务重、职级低、待遇差,职业保障怎么跟上、从何而来?
二是,之前全院10多个人大正式任命的庭长,一夜之间削去一大半。重新洗牌后,之前跟7名主审法官、执行长平起平坐的法官,现在却在团队打下手,这些人心理如何抚慰、怎么激励?
“每次签发判决文书时,我都仔细修改,反复推敲,字斟句酌。”第一审判团队主审法官高显超说,他任主审法官后,工作量比以前增加了许多倍。
钟军高坦言,这项改革目的不是为了提高经济待遇和政治待遇,只是想让法院工作更符合审判执行规律。但是,想让这些人长期在超负荷状态下安心工作,经济待遇和政治待遇回避不了。
“我的想法是,能否给这7个主审法官、执行长解决正科待遇,通过以案定补或者其他方式提高待遇,让他们的收入达到我这个水平,也就是副处的待遇!”这一点,没有人财物自主权的紫阳县法院做不了主,钟军高也多次找到相关领导汇报此事,希望能有个肯定的答复。
“改革后,20多个部门变成了11个部门,这只是简单的‘物理变化’,要产生真正的‘化学反应’,还要滴加试剂。”紫阳县法院常务副院长蒋晓安指着厚厚的一叠规章制度说。院里正密集出台相关配套制度,而这些制度就是他所说的“试剂”。
改革不能止于“物理反应”,但发生“化学反应”,从量变到质变仍需时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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