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程,纳入目标责任考核评价体系,通过五项措施破解农村环境发展难题。截至目前,该县10处污水处理工程全部开工且进展良好,铺设管网5752米,建成非压缩式垃圾中转站15处,配发垃圾桶300个。
细化分解任务。召开动员会议、工作推进会专题安排部署,成立以县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增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设立农村环保工作站,形成县、镇、村三级齐抓共管的网格化工作格局。
突出规划引领。出台《关于加快领跑生态美建设美好岚皋的决定》,编制年度项目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项目实施的具体任务、责任分工、时限要求及建成后的运行管护措施。以镇为项目实施单元,与美丽乡村建设、“清洁城乡·保护岚河行动”、生态镇村创建、国家级园林镇村及卫生镇村创建相结合,与连户路、危房改造、小流域治理、沼气池建设等涉农项目相结合,统筹规划同步推进。
加强资金监管。建立专项资金管理机制,县财政足额配套生态补偿费存量的10%和当年新增量的30%县本级环保专项资金,专款专户,并把资金使用情况纳入生态建设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强化宣传发动。建立环保宣传栏和刷写环保宣传标语,召开村民代表会议,集中开展环保知识培训,县电视台、政府网站科普环保常识,让村民深入了解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的目的和意义,不断增强群众环保意识。
加强督促检查。每周召开一次例会听取汇报,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排名通报。对考核优秀的镇在项目申报及生态创建中优先考虑;对未按计划进度实施、未完成预定任务目标的项目单位,追缴已下达资金、核减或停止拨付下年度项目资金;对进度缓慢、措施不力、影响全县工作大局的项目单位,及时启动整改督办程序,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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