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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泉县坚持三个原则深入学习贯彻新《条例》

    作者:吕晓华 陈伟 时间:2014-07-16 08:46 来源:石泉县 字号: 打印

      石泉县坚持“组工干部带头学、多种方式广泛宣、从严执行灵活用”的原则,认真学习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断提升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组工干部带头学。一是突出“快”。县委组织部高度重视、快速反应,第一时间将颁布的新《条例》印发给每位组工干部,使组工干部全面把握修订的新内容,切实领会新《条例》精神。二是突出“精”。在了解旧《条例》的基础上,对比分析新《条例》,县委组织部干部股制作了《干部任用条例修订对照材料》,实现新旧《条例》“无缝对接”,为组工干部准确把握精神实质提供参考。三是突出“实”。着力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围绕关键篇章、重点环节,深度挖掘新《条例》中“亮点”,重点把握与以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不同之处,通过重点学习、集中讨论、谈体会的方式,进一步提升组工干部对《条例》的认识和理解。
      多种方式广宣传。一方面充分发挥远程教育网络资源的优势,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广泛宣传,第一时间将新《条例》原文公布在党建网供广大党员干部下载学习;另一方面购制《条例》培训手册发放到各镇、各单位、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大学生村官等手中。对《条例》的修订原因、修改内容以及《条例》的新要求同上两次版本进行对比学习,广泛宣传,让广大党员干部了解《条例》,知道干部任用选拔的要求和程序,营造良好的选人用人环境。
      从严执行灵运用。从严贯彻执行《条例》的新规定和新要求,对照新《条例》规定,结合即将开展的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及近期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等通知精神,对全县干部选拔任用导向、选人用人程序和风气以及超职数配备干部等情况进行检查,利用“12380”干部监督专线,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接受群众监督,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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