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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陕县确定今年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作者:宁陕县 时间:2014-07-29 09:06 来源:宁陕县 字号: 打印

      依据安康市统计局公布的安康市201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2754元为缴费基数,宁陕县社保经办中心确定了今年的失业保险最低和最高的缴费基数,最低缴费基数为2138元/月,工资总额超过缴费基数60%的,按实际核定缴费基数,但最高不超过300%。参保单位按缴费基数的2%、参保职工个人按1%计算应缴费金额。今年的失业保险基数申报工作于7月1日正式启动,新的缴费基数从今年7月1日起开始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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