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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简报第94期

    作者: 时间:2014-08-25 10:02 来源: 字号: 打印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简  报

    第84期
    (总第94期)

    中共安康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7月31日

    市公安局着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为了巩固“打盗抢、防诈骗、破小案、暖民心”百日会战成果,市公安局在改进工作中进一步坚持好问题导向,以“向人民汇报”为载体,定期向群众汇报工作进展和成效,着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向人民汇报”的内容主要包括社会稳定形势、公安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辖区发案情况、犯罪特点、打击成效;公安机关执法能力、党风廉政建设及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便民业务工作流程、新的法律法规等。在汇报的同时,公安机关也将借此机会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分析,对合理化建议进行吸纳整改,及时向群众反馈结果。

      汇报以面对面交流为基本形式,视情况也可以采取书面汇报、媒体宣传、个别约谈等形式。市公安局以召开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座谈会、电视广播、文艺汇演、“大走访”开门评警等形式为主。县级公安机关以电视广播、媒体通气会、座谈会、文艺演出、开展“警营开放日”活动、开通“公安手机报”、登门走访等形式为主。派出所、交警大队以召开小型座谈会、警民恳谈、社区议事、展板公示、发放宣传品、入户走访、微信互通等形式为主。社区民警以面对面、拉家常、警民相约警务室等形式为主。

      汇报对象根据工作需要因时、因事、因地、因情而定。市、县公安局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代表、媒体代表、群众代表和相关行业代表为主;派出所、交警大队以辖区单位代表、乡村(社区)干部、群众代表、特邀监督员、本警种业务工作对象代表为主;社区民警以辖区管理人员、常住人口、流动人口代表为主。市局每半年汇报一次;县分局每季度汇报一次;派出所、交警大队每月汇报一次;社区民警视情况随时汇报。其它突发性事件,重大恶性治安、刑事案件和交通事故等根据具体情况,择机、适时一事一报。

      为确保“向人民汇报”活动扎实深入开展,市公安局成立了以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市局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了活动实施细则,明确了汇报的目的、内容、形式、对象、汇报人和汇报时间等,要求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把“向人民汇报”作为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持续转变作风的基本途径。同时,严格督察检查,将“向人民汇报”活动纳入各县分局和涉及的相关警种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进行严格考评。

      目前,市公安局首批已确定1个县分局、5个基层所队、10个社区警务室作为“向人民汇报”活动示范单位,由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直接督导落实;各县分局也将确定相应的示范联系点,以此助推该项活动在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全面铺开。市公安局将随着活动的深入推进,探索建立公安机关联系和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着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共同营造安定有序、平安幸福的生产、工作、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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