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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4至5日,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组深入我市就开展修订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草案建议稿进行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孝芳参加座谈会。

据悉,修订草案建议稿要求各级政府不断加强对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的领导,把老龄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从资金投入、机构设置等对老年人权益予以充分保障。办法从家庭赡养与扶持、社会保障、社会服务、社会优待和宜居环境、参与社会发展、法律责任等各方面对老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做出详细规定,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座谈会上,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关于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的意见建议。调研组认为,我市高度重视老年人工作,在政策宣传、设施投入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老年人保障逐年提高,尊老敬老的社会氛围浓厚。调研组表示,将我市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吸纳,充实到实施办法之中,推进全省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健康发展。
马孝芳表示,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即将颁布的《陕西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不断加强养老机构建设,改善基础设施,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促进老年人工作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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