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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泉县开展财政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工作

    作者:宾雪 时间:2014-09-17 08:48 来源:石泉县 字号: 打印

      按照省财政厅、审计厅《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石泉县《关于开展七项专项任务和四类突出问题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近日,石泉县成立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小组,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深入被抽查单位进行重点检查,确保在短时间内达到应有的效果。
      检查内容明细化。本次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检查2013年全年、2014年1-6月各镇各单位日常管理情况检查和四项专项整治情况,涉及12个方面,68个项目,必要时可追溯至以前年度。主要检查内容包括“三公”经费、“小金库”、“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惠农惠民资金使用情况、预算公开、政府采购、固定资产、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以及财务会计管理等。
      检查方法多样化。检查工作将于9月20日结束,采取听汇报、查看各类会计档案资料和走访群众等方法进行。
      检查范围全面化。被检查单位包括11个乡镇,林业局、扶贫局、民政局、住建局等19个县级单位,涵盖了文教、卫生、建设、食品、交通等多个方面。
      检查要求严格化。被检查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财政专项整治重点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配合检查组工作,确保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检查组成员必须自觉严格遵守廉政纪律和八项规定,客观公正的开展检查工作,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得“走过场”搞形式。
      检查结果责任化。检查组要认真填报财政专项检查情况相关的表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登记,并及时向组长反馈,检查结束后,将检查情况形成汇报材料,并由检查小组成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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