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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编委办安排市直事业单位补办法人登记工作

    作者:晁阳 时间:2014-09-28 08:49 来源:市编委办 字号: 打印

      9月26日,市编委办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市直事业单位补办法人登记工作。
      会议组织学习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培训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业务。会议指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是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对确立事业单位法人地位、规范事业单位的行为、保护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强化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推进事业单位社会化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只有经过法人登记并取得法人证书的事业单位,才能以事业单位法人名义独立开展业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
      会议要求各事业单位要引起足够重视、增强法治意识,认真学习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提高依法登记、依法管理的思想认识;要限期补办登记、完善法人手续,对逾期不予补办的,将依据有关条例规定追究责任;要加强证书管理、维护法定效力,市事管局将不定期组织开展实地核查,向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监管联席会成员单位通报检查情况,进一步提高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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