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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陕强化警示训诫制度促干部监督管理工作

    作者:陈亚东 梁俊 时间:2014-10-15 09:09 来源:宁陕县 字号: 收藏 打印

      今年以来,宁陕县纪委认真抓好警示提醒、诫勉督导、责令纠错三项制度的贯彻落实,不断促进干部监督管理工作。
      完善工作制度。完善了《宁陕县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实施办法》,明确了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落实了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的工作职责。各镇各部门实行警示训诫月报、季报制度,并将各镇各部门的警示训诫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探索建立警示训诫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对警示训诫情况进行分析研究。
      拓展训诫线索。坚持从上级反馈、群众举报、工作检查、通报曝光等方面获取警示训诫线索,做到“五个结合”, 一是与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相结合;二是与落实“两个责任”相结合;三是与推动实际工作相结合;四是与信访核查相结合;五是与查办案件相结合。
      灵活组织实施。不定期召开县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领导集体廉政谈话会,就党员领导干部中存在的廉洁自律问题进行警示提醒,告知干部应该注意的事项和问题。对警示训诫对象分情况采取座谈、考核或民主测评等形式进行回访,对于谈话后能够认真整改的既往不咎或从轻处理;对未有效解决问题的,依据相关纪律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切实发挥警示训诫的警示教育作用。
      今年以来,全县共警示训诫41人次,其中警示提醒35人,诫勉督导4人,责令纠错2人,涉及科级以上领导干部17人,其他党员干部24人,达到了教育、监督、保护、挽救党员干部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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