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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全面完成《残疾军人证》换发工作

    作者:陈晨 杨厚生 时间:2014-10-23 08:46 来源:市民政局 字号: 打印

      根据省民政厅《关于换发<残疾军人证>的通知》要求,我市认真开展残疾军人证换发工作,全面完成了全市残疾军人换发新证工作任务。
      我市高度重视换证工作,严抓换证每个环节,确保换证工作顺利开展。为做好新证换发,下发了换证工作通知,明确工作步骤和时间,积极做好换证各项工作。本次换证,按属地原则,由残疾军人户口所在县区进行信息采集、核对,市民政局复核,并邀请省民政厅工作人员来我市进行制证。截至目前,已全面完成全市1110名残疾军人换证工作。
      此次新证在封底加装了电子芯片,残疾军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写入其中,新证编号变更为9位,前两位为汉字,后六位无需手工输入,由优抚信息管理系统按编号自动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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