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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市地税局组织干部认真学习《中共陕西省纪委驻陕西省地方税务局纪律检查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实施办法(试行)》。
为促进该办法的落实,市地税局对纪检监察部门提出四点要求。一要认真学习宣传。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新举措,发挥宣传、传导效应,形成监督责任落实的强大合力。二要履行责任担当。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厘清责任边界,建立责任清单,落实好“六项”主责,担当好监督主业,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失位、不错位。三要抓住问题关键。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要岗位、重要时间节点、信访舆情信息的预警、防控工作,紧紧抓好执纪监督检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促进上级决策部署和党纪党规法律法规的正确贯彻落实。四要严格作风自律。纪检监察干部要按照“三转”要求,主动适应形势需要,抓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能力建设,打造过硬作风,以身作则,秉公执纪,廉洁履职,文明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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