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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4日,省监察厅、民政厅、财政厅、审计厅一行对岚皋县城乡低保、农村医疗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岚皋县副县长刘虎参加座谈汇报会。
岚皋县在实施城乡低保工作过程中,建立健全了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专户管理、专账核算、封闭运行、专款专用”的低保资金管理制度,基本实现了“低保金社会化发放”的要求。
去年全县实现发放保障金170.8万元,农村低保全年共发放34.6万元,保障人口2886人。在实施农村医疗救助工作中,重点解决了五保户和特困户的医疗救助,全年共救助365人,人均救助额250元。
检查组一行在认真听取工作汇报和查看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运行、专款运用后认为:岚皋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组织健全,部门间相互协调配合,制定出台的政策、办法科学合理,切实有效。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程序规范。严格控制救助标准和救助对象,做到了“惠民工程、阳光操作”,切实把有限的资金真正用到了需要救助的人身上。
检查组一行还对查找出来的薄弱环节提出了好的建议和整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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