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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6月1日起,我市将逐步取消城乡分割的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及其他性质的户口类别制,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统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
凡经常居住在安康市,并通过购买、赠予、继承、自建等途径获得产权住房的公民,均可根据本人意愿,持有效证件办理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落户手续。
这项新的户籍管理制度取消了城乡居民的身份差别,对我市扩大对外开放,吸引外资具有特殊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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