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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旬阳地税“五项监督”扎紧篱笆 换来正气

    作者:陈昌明 时间:2014-12-16 08:18 来源:本站原创 字号: 打印

      今年以来,旬阳地税局紧紧围绕“决策权、行政审批权、执法权、干部人事权及财务管理权”关键权力岗位,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和权力负面清单制度,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对执法部门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有效规范了权力的运行。
      一是加强对重点事项的监督。严格实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制度,明确提出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必须列席参加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积极参与重大事项的研究决策,提出意见建议对会议研究的内容进行监督,督促领导班子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
      二是加强对选人用人的监督。对全系统推荐交流、提拔使用、岗位轮换的干部进行全程参与和监督落实干部任前廉政审核、诫勉谈话、述职述廉、廉政考试和廉政基地教育等制度;推行干部公开选拔、任前公示、竞争上岗、干部考察制度;全面征求纪检组的意见,切实杜绝了选人用人的不正之风。
      三是加强对税收执法权监督。该局监察室积极参与减免税审批、纳税人营业额调查核定、重大调查案件审查、举报案件查处、规范性文件审核等涉及行政审批、行政许可性的税收业务工作,对行政执法进行全程监督。
      四是加强对大宗物品采购和“三公经费”的监督。对发生的大宗物品采购和“三公经费”事项,纪检通过参加局务会的方式进行事前监督,通过询查采购过程和付款情况进行事中监督,通过监查登记入账进行事后监督,有效控制了大宗物品采购和“三公经费”支出。
     五是加强八小时之外的监督。既重视“工作圈”的监督,也重视“社交圈”、“生活圈”的监督,监督税务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生活规范。制定公布了党员干部八小时这外行为规范和处分措施,接受群众监督举报,通过明察暗访、家庭助廉等渠道,动员社会和家庭的力量,对党员干部的行为规范进行监督,做到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监督就延伸到哪里。
      五项监督机制行使以来,统计显示,该局监察室共参加党组会10次,讨论提拔任免干部3次;参加局务会8次,全年共压缩“三公经费”4万元,同比下降8%,参加城区个体定税会议2次,对150户纳税人进行了定税调整,调整税额30万元;组织开展执法检查2次,组织明察暗访2次,开展纳税人述职述廉活动1次,走访特邀监察员义务监督员20人次,走访纳税人3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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