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提高道路限速值的通告
为了认真贯彻实施新的《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范道路限速值,我队会同汉滨区安监局、住建局、交通局、公路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对汉滨辖区道路限速值进行了讨论研究,决定提高9条路段限速值,现通告如下:
一、江北大道(汉江一桥至市缫丝厂)、滨江大道(汉江一桥至中渡路)、黄沟路(汉江一桥北头至汉江三桥北头)、大桥路(汉江一桥至南环路)、巴山路(汉江三桥至黄洋河大桥)、瀛湖路(果园路至汉江三桥南头)、南环路(瀛湖路至文昌北路)等7条路段限速值由原来限速每小时40公里提高到每小时50公里,东环路(汉江二桥至黄洋河大桥南头)由原来限速每小时40公里提高到每小时限速60公里,南环干道(汉江三桥南头至黄洋河大桥南头)路段限速值由原来限速每小时50公里提高到每小时60公里,其他道路路段限速值仍维持原限速值不变。
二、自2015年1月1日零时开始实施,对限速路段实施道路电子技术监控监测管理(测速抓拍),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道路限速规定,谨慎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4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