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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25日起暂停办理公积金业务 1月12日恢复对外办公

    作者:姚泽练 时间:2014-12-23 08:44 来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字号: 打印

      时至年底,一年一度的公积金财务决算对账工作即将进行。笔者从市公积金中心获悉,从本月25日起将暂停办理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和贷款发放业务,2015年1月12日起恢复办理上述业务。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的规定,住房公积金中心应按规定编制和提供合法、真实和公允的住房公积金财务会计报告。按照惯例,公积金年度财务决算为期一个月,但年底限价商品房贷款正处于高峰时期,为不影响办理业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决算时间压缩至15个工作日。为确保决算工作按时完成,市公积金中心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坚持时间服从任务、质量服从效果,抽调精干力量集中办公,做到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账证相符、账实相符,各项数据准确无误,年度报告公允真实。决算期间,因暂停办理各项业务带来的不便,请住房公积金各缴存单位及职工给予谅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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