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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42所中小学幼儿园被授予“安康市平安校园”称号

    作者:邱新勇 时间:2014-12-29 09:07 来源:市教育局 字号: 打印

      日前,市综治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联合下文,授予汉滨区汉滨初级中学等42所中小学幼儿园为“安康市平安校园”。
      创建平安校园是建设平安中国、平安陕西的总体要求,是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综治优秀市的统一部署,是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坚实基础。市教育局坚持把平安校园创建作为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载体,明确任务,夯实措施,注重实效,做到以创建促平安,以平安保发展。2014年,全市各级综治、教体、公安等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紧紧围绕深化平安建设和创建全国综治优秀市工作大局,以校园安全文化和安全生产“三化”建设为突破,进一步完善“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机制,健全校内安全防范机制、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深入开展对师生的安全法制教育,广大师生的安全法治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普遍得到增强和提高,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进一步改善,有效维护了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的正常秩序。
      在市级“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中,全市涌现出了一批有创新、有特色的先进典型。根据《安康市“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办法》的要求,由市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统一部署,采取重点抽查和县际交叉检查的方式,对2014年申报安康市“平安校园”的学校进行了认真检查验收和年度联评,决定授予汉滨初级中学等42所学校为“安康市平安校园”称号。同时希望受表彰的学校再接再厉,不断进取,以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更严的要求,更好地适应新形势、创造新经验、再上新台阶。同时,号召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以本次受表彰的学校为榜样,学习他们的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扎实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努力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为我市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建设美丽富裕新安康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我市平安校园创建已纳入全国综治优秀市和美丽新校园建设的重要内容,形成了长效机制。至2014年底,全市共创建省级平安校园54所、市级平安校园173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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