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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编委办根据中省部署制定印发了《关于改革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实行网上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改革工作热身登场。
取消年检制度。从2015年起,事业单位法人不再进行年检,实行年度报告网上公示,登记管理机关对事业单位报送的年度报告不再作出年检合格或者不合格决定,不再在《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黏贴年检合格标记。事业单位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负责,经过举办单位保密审查的年度报告书在登记管理机关指定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事业单位法人2014年度报告工作从2015年2月开始,登记管理机关将集中3个月时间在“陕西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受理,进行网上公示。
简化验资程序。事业单位开办资金登记由验资登记改为举办单位确认登记,不再提交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简化工作程序,降低管理成本。审计、公产部门和会计(审计)事务所依法或授权委托实施审计、评估出具的报告可作为事业单位登记资产和年度报告资产的依据。
实行网上登记。从2015年6月1日起,全市事业单位在“陕西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申请办理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证书补领等业务。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将有效运用网络手段强化工作监督,对事业单位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及其他违反政策规定的,载入异常名录重点提醒,对逾期不整改的,中止办理登记业务。
换发新版证书。结合事业单位法人2014年度报告工作,全面换发新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法定代表人证》,证书有效期由1年改为5年,具有二维码识别功能。证书有效期截至日前30日内事业单位到登记管理机关换领新证书,延续事业法人证书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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