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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近日获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直管理部将于2015年1月14日从兴安中路48号搬迁至瀛湖路149-1号(市公积金中心机关),汉滨区管理部将从育才西路108号(汉滨区住建局院内)搬迁至兴安路48号(兴安公园对面)。迁址后,市直管理部业务咨询电话变更为0915—3269769,汉滨区管理部业务咨询电话变更为0915—3255020。搬迁期间,因调试网络系统,市直管理部、汉滨区管理部1月15日至16日不对外办公,自1月19日起在新址对外办理各项业务。搬迁期间可能给广大职工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据悉,迁址后,城区公积金业务营业网点布局将得到进一步优化,职工办事更加方便。两管理部新址均按照标准化管理部打造,办事大厅面积达到100平方以上,内设咨询台、书写台、叫号机、评价器、宣传栏、休息座椅、led屏、监控探头等办公配套设施,环境更加整洁舒心。服务将更加优质高效,推行综合柜员制,实行前后台分离、低柜台服务、敞开式办公,职工在任何一个窗口都可以办结公积金贷款、提取、转移等业务,真正实现服务零距离、流程零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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